一、部门基本情况
总工会设行政单位1个,其中: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。
二、部门主要职责
总工会是区委领导下的群团组织。主要职责具体包括: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;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,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;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,参与企业、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;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明素质,建设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职工队伍。推进企业建立工资平等协商制度,安全生产监督保护。协助区政府共同做好各级劳动模范(先进工作者)的推荐、评选、表彰、管理和扶贫济困工作。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和“三创六小”活动。
三、年度工作任务
一是紧紧围绕鼓楼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要求,广泛开展劳动竞赛活动,建会企业参赛率50%以上;深入开展创建“工人先锋号”、“五一巾帼标兵岗”等活动; 协同省、市相关部门,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比选树、宣传工作。
二是大力推进工会工作法治化建设,强化职工法律宣传和积极开展工会法律援助工作。组织和参与法律宣传服务咨询活动4场次,发挥工会法律援助案件绿色通道作用,落实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项目,对职工维权案件做到应援尽援。
三是着力发挥工会维权职能,稳步推进建会工作,扎实开展好以工资为重点的平等协商工作,发出工资集体协商要约1500份以上,规模以上独立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达90%。围绕全市第二轮企事业单位改革改制,进一步规范全区职代会、厂务公开等民主管理制度,参与改革方案的制定修改。深入开展“安康杯”竞赛活动,以劳动密集型、非公中小微企业为重点,确实保护职工的生命权。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签订劳动保护专项合同、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签订的督查工作。全面加强职工援助和服务。开展就业技能培训100人次以上,发放小额贷款250万元以上,推动实现就业300人次以上,完善工会困难职工的建档和帮扶工作。
四是努力抓好工会干部队伍业务能力提升和思想道德建设。
四、预算收支基本情况
全系统部门预算总额497.64万元,其中:机关497.64万元。
(一)收入预算
公共财政拨款资金497.64万元;
(二)支出预算
本年度支出预算497.64万元,其中:基本支出497.64万元,包括:工资福利支出366.17万元、商品和服务支出70.41万元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1.07万元。
(三)支出预算的功能分类说明
1、一般公共服务科目支出437.07万元,主要用于群众团体事务的行政运行。
2、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支出16.42万元,主要用于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。
3、住房保障科目支出44.15万元,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住房公积金、提租补贴、购房补贴。
五、公共财政预算“三公”经费、会议费、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
2016年,总工会“三公”经费公共财政预算安排数为3.5万元,其中:公务接待费支出1万元,主要用于来人接待和会务工作餐。“三公”经费增减变化原因根据有关规定,压减接待规模。
2016年,总工会公共财政预算会议费安排数为0.5万元,增减变化原因是减少行政会议。培训费安排数为2万元,增减变化原因是加大对基层工会干部的业务能力培训,提高服务职工水平。